[性话题]“认识5小时当晚去开房”,19岁女孩曝约P经历:聊天记录过于劲爆[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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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甚至连对方叫什么都不清楚,就心甘情愿地跟他发生了关系。” 01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一档叫《守护解放西》的警务纪实类节目? 里面讲述了一个案例,让我印象很深刻。 所以,今天就跟大家分享下我看到的这个故事: 一天,一个只有19岁的女生跑到派出所报案,她说自己被人侵犯了。 根据这个女生所说,事发当天她去了一家网吧上班。 刚玩没多久就有一个陌生男子过来跟她搭讪,她也没有多想,然后两个人就加了联系方式。
当晚该男子就把这个女生带到宾馆,在她明显且强烈地表示拒绝的情况下,他还是用男女力量上的差异强迫她发生关系,还是两次。
随后警方对该男子进行了抓捕。 但奇怪的是,该男子的说辞跟这个告发他的女生的说辞完全不一样。
男子称,没错,他们确实是在网吧里面认识的,但自己并没有强行侵犯她,是自愿发生关系的啊,怎么就变成强奸了呢?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原委,警察只能前往宾馆进行深入调查。 从监控中看到,在事发当晚,该男子跟女生是手牵手一同走进宾馆的,而且全程都有说有笑,看不出是强迫的意思。
但就这样下结论未免有点武断了。 于是警察又到案发的房间进行检查,屋里也没有发现有反抗跟打斗的痕迹。 而且该女生衣着完整,并没有撕扯的痕迹,身上也没有伤痕伤口。 这就有点奇怪了。 按理来说,被侵犯怎么可能没有一点痕迹呢? 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从这个女生跟该男子的聊天记录中发现了真相。 原来在俩人发生关系后,该男子对她却表现的很冷漠。 女生就觉得啊,他之所以对那么冷淡是因为自己被他给骗了,心里气不过也不甘心,于是才跑到警察局报假警,称自己被强奸了。
而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 这个女生跟对方只认识了5个小时。 她甚至连对方叫什么都不清楚,就心甘情愿跟他发生了关系。 女生还坚定地认为自己是遇到了真爱。 考虑到两个人年龄都还比较小,警察同志对其进行了一番批评教育,这件事才告一段落。 02 有些女生连什么是“爱”,如何去爱都不知道,就倾其所有了。 重庆的秦先生在下班的路上看到自己上初中的大女儿跟一名男子手牵手逛街。 秦先生很是生气,跑过去把他们拉开。 回到家后询问女儿才得知,这个男子黄某是她在网上认识的,今天他是特意来重庆看她。
秦先生没有想到女儿会在网上交朋友,于是把女儿骂了一顿后告诫她,再也不许跟他见面了。 第二天一早起来,秦先生发现大女儿不在家,就问小女儿姐姐去哪了? 小女儿说,姐姐昨晚去了黄某在的那个宾馆。 秦先生赶忙赶到宾馆,却发现女儿跟黄某都不在,又急又气的秦先生只能先报警。
后民警通过黄某购买到四川的汽车票这一线索对其进行搜寻。 终于在经过12小时的努力后在四川仪陇县找到了他们。 原来,他们是一起私奔了。
最后,民警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 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跟人私奔,你说荒唐吗? 但也许在她眼里,这一点也不荒唐: 至少他愿意倾听,他对我很好,他给我买好吃的,他就是懂我的爱我,那我为什么不可以为了爱跟他私奔呢? 在小男生小女生的眼里,爱纯粹的如此简单,不受年龄不受任何东西的限制。 但过于责怪青春期叛逆的小男生小女生也不见得好,反而很可能会让他们越来越逆反叛逆。 做父母的还是要担起自己的责任来,如果父母给的爱够多,愿意听听孩子的心里话,我想多数孩子是犯不着通过这种方式来求关注的。 毕竟没有的、一直内心缺乏的,才会死命想要获得。 03 未成年的小女生如此尚可理解—— 但很多已经成年了甚至年龄不小的女性为什么也会执迷不悟? 那些为了所谓的“真爱”给人当小三的,为了钱财物质地位被人包养的,为了留住一个人不惜作践自己伤害自己的…… 这样的事迹简直不要太多。 多到有时候我都会觉得有点难以理解。 她们明明那么年轻,明明有大好的年华,明明可以追逐梦想,哪怕普普通通过日子也不错。 可是,为什么要为了一个男人、为了所谓的爱情把自己放到如此卑微的位置上呢? 只是替她们感到不值当罢了。 你怎么爱自己,你就是在教别人怎么爱你。
如果你爱一个人爱到失去自我,只剩下自我感动,那个人就一定不是真的爱你,也不值得你爱。 对方看到原来你喜欢我爱我的时候可以如此卑微又毫无原则的啊,既然如此我还有必要付出更多去珍惜你爱你吗? 轻轻松松就能得到的东西,我为什么还要劳神伤身去获得呢,我可没那么笨。 你以为你的那些付出很伟大,对方一定会感激涕零,再不济也会好好当回事吧,但你可能感动的只有你自己。 成年人的爱,一定是先自爱而后爱人的,但如果顺序搞错了,变成了先爱人,那么可能你很难在这个过程中真正地被爱。 你甚至都会觉得爱自己都是错的可憎的。 这就是错误的爱错误的人所带给你一切的错误。 错了不要紧,谁没有错的时候? 但做错了要认、要及时止损,爱错了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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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见,看不起、来不及。
你有故事,我有酒!这里有你想要关于性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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