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的根源是什么?原创作者:三公新解\sangong3000
现代社会,越来越讲究诚信,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更注重诚信,这是因为信息的流通太便利和通畅了。以前,如果某个人不讲诚信,影响可能在有限区域或相对短暂的,现在,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可以说人人都是信息发射源,且可以瞬间传递到全世界,至少是全国,且这个内容基本会永远留存在网络世界,所以,对不讲诚信的人的成本和风险太大了。因此,用本人的话讲,你可以不是别人认为的好人(因为好人坏人的定义每个人不同),但一定不能成为不诚信的人。那么,什么是诚信呢?本人认为,通俗地讲,就是不欺骗,说话算话。这个评定标准,基本是确定的,不管是所谓的好人或坏人,他们也是差不多这样认为的,都是这样评定是否诚信的。
其实,从本能角度或者动物性角度,讲诚信是一种自我约束,是需要代价的。比如,和别人约好11点碰面,就必须在11点以前达到约定地点,就是给自己带去了不便利性,设置了条件和约束;再比如,借了别人钱,不还不是对自己更有利吗?那么,为什么大部分人还是会准时到约定地点,以及会及时还钱呢?(当然,不诚信的人肯定有,这是概率决定的,就像gcd里也有叛徒和贪污犯,或者神仙里也有坏神仙一样道理)
人们遵守诚信原则,这是因为,如果不诚信的代价,和自我认知造成的,一个是 社会经济化后成本的因素,一个是社会被“意识化”后个人对自我的一种“设置”,这两点是人们遵守诚信的根源。下面进行具体介绍。
第一,不诚信的代价。从社会角度,当一个人保持诚信时,其实就是让其他人有了可确定的预判性,给别人可确定的预判性,就是给别人安全感。还是上面的例子,如果你诚信,别人就会借你钱,因为对方预判你会还,这样,对方就不会有损失,甚至还有收益,比如利息,人情等。但是,如果不诚信,对方就不能预判结果,即不能确定这钱会不会还,从人性的趋利避害角度,对方没有必要去承担这个风险。同时,对当事人而言,诚信更容易借到钱,不诚信基本借不到钱,所以,为了保证自身利益最大化,同时抵挡不确定性的风险,会尽量保持诚信。当然,也有例外,有些人就是专门干借钱不还的事的,这种人,肯定不会有大的发展。大家可以研究下历史人物,所有有大成就或功绩的,ta可能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也可能是贪得不厌的守财奴,但基本不会违背诚信原则,或者很少,或者尽量不违背这个原则,因为杀人不眨眼也好,贪得不厌也罢,只要做到诚信,就是“有迹可循”,可以做到预判性,所以,还是会有人去追随,但如果没有诚信,基本不会有人去追随。当然,当遵守诚信的综合代价超过遵守诚信原则的收益时,理性的人,还是会选择违背诚信原则,所以,诚信的根源之一是,遵守诚信原则的收益,远大于违反诚信原则的收益。那么,是不是说,当所有违反诚信原则的收益,远大于遵守诚信原则的收益时,人们就是违反诚信原则?答案是,不是!
第二,上面讲的是理性角度,判定是遵守诚信原则还是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况。人,毕竟是有意识的动物,且所有社会性行为和大部分行为受意识控制。而意识,其实就是指令,这些指令,有些是被灌输的,有些是自己设定的,我们完全可以把它理解为电脑的程序,不受利益、情感、立场等影响。假如,某个人的意识中,已经设定了坚持诚信原则的理念,那么,即使遇到违反诚信原则的收益,远大于遵守诚信原则的收益时,他也会继续选择去遵守诚信原则。这是因为,根据《现代人社会化的反应体系》的底层原理,人的最高级别目的是为了舒服,而不是经济利益等其他方面的利益,经济方面等利益只是实现个人舒服的一种手段或途径,并不是最终目的,让自己舒服才是最原始最本质的目的。所以,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如果选择违反诚信原则去获取收益,他就会完成否定自己,这个结果带来的不舒服感(也叫负感),远远强于因违反诚信原则获取收益带来的舒服感。那么为什么有些人还会选择去违反诚信原则呢?这是因为,这些人认为经济利益等方面的收益带来的舒服感,要远超因自身违反诚信原则给自己带来的不舒服感。
总结:综合上面的分析,我们的社会,大部分人是相对理性的,所以,在目前的社会状态下,大部分人可以做到诚信,因为,遵守诚信原则的收益,远高于违反诚信原则的收益,这种选择会让人舒服。当然,如果遇到违反诚信原则的收益,远大于遵守诚信原则的收益时,就是个人的认知意识起作用了,因为如果违反诚信原则,会让他感到非常不舒服,进而选择接受因遵守诚信原则带来的损失。所以,诚信与否,都是让当事人感到舒服的一种选择,即诚信的根源就是让自身舒服的一种选择,其实与最后是否诚信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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