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轮到腾讯了。
今天上午,某业内人士刚爆料:BAT某一家要出大事了。
下午,国家工信部就宣布:对腾讯采取过渡性的行政指导措施,要求对于即将发布的App新产品,以及既有App产品的更新版本,上架前需经工信部组织技术检测,检测合格后正常上架。
说白了就是今后腾讯的所有APP,都要经过工信部检测合格之后,才能上架或者更新版本。
当然,这不影响已经下载使用的APP版本。
很多人可能不太了解,腾讯这次为什么遭受了工信部铁拳?
自今年年初以来,工信部开展了一场“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发现腾讯旗下9款产品存在违规行为,先后4次被公开通报,违反了2021年信息通信业“行风纠风”相关要求。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腾讯旗下APP多次违规没有及时整改,存在诸如欺骗误导强迫用户、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等违规情况。
所以这次工信部出手,没检测合格的APP不准更新、上新。
也就是说,你不体面,国家就来帮你体面。
作为国内社交之王,目前腾讯微信活跃用户12.6亿,QQ活跃用户5.7亿。
这意味着本次“行政指导”,很有可能波及数亿用户。
我们上面说过,腾讯此次被罚,是因为9款APP“侵害用户权益”,说白了就是超额收集个人隐私、不授权不让用等等。
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生效,规定互联网巨头必须调整APP,向用户明确隐私政策,优化开屏弹窗等等。
腾讯正好撞到了枪口上。
从1994年中国接入第一条64K网络专线开始,中国互联网已经狂奔了27年。
国家整顿APP的铁拳为什么在这个时候突然打下来?
因为巨头们所作所为已经无法无天了!
除了腾讯系APP,第二个出来挨打的应该是阿里。
阿里对收集个人隐私数据的重视程度无人能出其右。
事实上,在马云治下,阿里巴巴将数据看成是它的生命线,通过其大数据和云计算,中国人的一举一动都在其掌握之中。
2017年淘宝推出千人千面,他们造出这个高大上的新词,实际上就是每个人的淘宝界面都不一样,都基于算法进行“量身定制”。
千人千面极大避开了用户之间的比价行为,大数据杀熟从此畅通无阻。
举个例子,去年3·8节,淘宝大数据杀熟翻车,一款洗面奶,5个用户5个价,花88块买的天猫vip会员价竟然最高。
不交会员费便宜,交了钱反而更贵,这特么是耍猴呢?
第三个出来挨打的应该是滴滴。
要论违规收集用户数据,滴滴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滴滴在中国坐拥5亿用户,每年出行次数高达80多亿次。
几亿中国人,每天叫滴滴、坐滴滴,可以说,滴滴掌握了中国所有用户的个人信息、通勤、出行,以及城市所有街景数据。
2015年滴滴大数据研究中心,就通过自己掌握的数据进行研究分析推演出了国家各部委在7月13日和14日这两天的加班情况,结果得出中纪委最低调,公安部最繁忙。
第四个出来挨打的是美团。
美团收集用户隐私数据,可以用不择手段来形容。
去年底,一篇《我被美团会员割了韭菜》的文章刷屏,甚至被《人民日报》搬上了头条。
一个美团用户付费开通会员后,发现同一地点、同一商家的外卖配送费从2块钱悄悄变成了6块钱。
匪夷所思的是当他用另一部没登陆会员的手机点餐,同一时间、同一店铺配送费又回到了2块。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杀熟现象?
全是美团大数据分析得出的结果。
第五个出来挨打的是携程。
携程宰客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同一张机票,金卡会员比普通用户贵几十块,钻石会员比金卡又贵几十块。
这只是它的常规操作,还有更狠的。
当你在网上订票的时候,它会监测你的浏览器。如果你用的是谷歌浏览器,价格凭空要贵几块到几十块不等;如果你改成360浏览器,价格又回到了正常水平。
为什么?
因为它会根据不同浏览器的用户画像,对价格进行动态调整,你说这气不气人?
在万物互联的今天,数据安全越来越重要。
最近两年,国家对APP的监管也是十分严格。
比如今年以来,工信部、网信办通报了多次APP违规案例,腾讯、头条、阿里、百度等巨头旗下APP全部中招,超过50%的APP涉及“违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20%涉及“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
数据触目惊心。
此次工信部对腾讯采取行政指导措施,不达标不准上架与更新,这意味着APP合规监管跨进了新的时代,以前蒙眼狂奔的时代一去不返。
我们希望各大巨头积极主动地拥抱监管,任何企业和APP,如果敢以收集中国用户隐私数据、侵犯用户权益为代价,换取资本市场的金元与利益,那就是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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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微信等全部暂停更新!腾讯回应来了:配合监管进行合规检测11月24日消息,据《科创板日报》报道,腾讯计算机主体旗下所有App都暂时停止更新。腾讯回应该报记者称:
正持续升级APP对用户权益保护的各项措施,并配合监管部门进行正常的合规检测。在此期间,用户可正常下载使用APP现有版本。
按照科创板的说法,腾讯所有App暂停更新的原因是在今年工信部的App侵害用户权益调查和专项整治中,有9款产品存在违规行为,共计4批次。依据相关规定,工信部将对腾讯公司采取过渡性的行政指导措施,即对所有腾讯旗下的App更新版本和即将上架的新App进行技术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上架。
关注雷科技的小伙伴可能知道,今年上半年雷科技一直在跟踪报道工信部发布的违规App名单,不仅仅是腾讯,360、京东等国内知名互联网科技公司,几乎都有App出现过问题。
小雷简单总结一些这类App比较多见的违规问题,一般都是过度收集用户信息、违规收集用户信息、诱导用户下载、应用分发平台的App信息显示不到位等。腾讯、360这种大企业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人手充足,整改速度快,所以暂未出现过被下架的情况。
与其他几家互联网企业相比,腾讯家大业大,涉及面又比较广,推出的App数量更多,出现问题的概率自然也更高。小雷依稀记得腾讯新闻与QQ浏览器两款App曾被工信部通报批评,其他7款就记不太清了。
互联网科技发展到今天,出现了一个很矛盾的情况。企业想要多赚钱,于是就打广告,可想要实现精准推送,就必须收集用户隐私信息。而我们在上网时,又不想“裸奔”,于是厂商和用户就开始斗智斗勇。
今年我们一直在吐槽App开屏广告,工信部也曾督促开发者整改开屏广告,要求关闭按钮必须醒目且容易按到。结果某些App开发者玩文字游戏,直接搞出了摇一摇跳转,这你敢信?
之前为了让用户进入广告页面,App开发者都是想尽办法让我们误点,比如开屏广告中间显示的是“网络不好,点击连接Wi-Fi”,现在挤地铁晃动了一下,手机就跳转到广告了。
工信部长期关注用户使用App的体验,发现此类问题后,会迅速做出反应。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在与开发者斗智斗勇的不再是用户,而是工信部了。这次腾讯所有App暂停更新,不知道何时才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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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起反垄断罚单,阿里腾讯吃下大半,律师称处罚额度或将加大反垄断再下重锤。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43起未依法申报违法经营实施者集中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这些案件均为过去应当申报但未申报的交易,涉及企业广泛,包括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滴滴等多家知名互联网巨头。其中,涉案最多的是腾讯系企业共涉案13起,阿里系则共涉12起。不少起案件为当时备受关注的收购案,典型的案件如阿里收购高德、腾讯收购转转。
该处罚决定公布后,在网络上引发讨论。不少网友认为,对于这些互联网巨头企业们来说,50万元的处罚金额太小,威慑不够。
对此,多名律师告诉AI财经社,50万元已经是法律规定的顶格罚款。“50万元针对的是程序不规范问题。”江苏法之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庄志明对AI财经社解释,该处罚只是因为“未申报”,如果触犯《反垄断法》其他条款,则根据其他条款处罚。
“比如,‘二选一’垄断案件曾经罚款近200亿元。”庄志明说。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门对此次43起案件在处以50万元的罚款同时,均提及“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这意味着涉案的互联网巨头们没有被要求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从这个角度来说,50万元罚款没必要大惊小怪。”有分析人士认为。
2020年以来,监管部门强化反垄断调查,对平台型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有效规范。2020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在国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依据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4月公布的处罚结果,阿里巴巴因为“二选一”违反《反垄断法》被罚182.28亿元。
2021年,反垄断调查力度升级。腾讯、百度、美团、京东、滴滴等知名互联网巨头均受到审查被处罚。2021年也被网友称为“互联网反垄断元年”。
处罚额度拟提升至300万
现行反垄断法自2008年执行以来,已经过去了13年。期间,国内互联网数字经济飞速发展,也给原有的法律制度、执法体系带来挑战。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孙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现行反垄断法中,存在相关制度规定较为原则、对部分垄断行为处罚力度不够、执法体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等问题,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在和将来的需要。
此前,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草案,此次反垄断法修订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针对43起经营者集中行为的行政处罚,按照现行法最高只罚50万元,但草案加大了相应处罚力度,拟调整为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0%以下的罚款;即便不具有竞争损害效果,也可处500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赵占领对AI财经社表示,修正草案对经营者集中方面,增加了处罚额度,即便是不具备排除竞争效果的,最高罚款也由50万元调整为300万元。
受访者供图
另一名来自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董毅智补充称,草案的另一个重要变化是,对于违法行为,增加了个人可能承担的责任。“对于达成垄断协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可处以10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草案还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将载入信用记录,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给予信用惩戒。同时,拟增加对于垄断行为本身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目前,我国刑法尚未针对经营者的垄断行为规定相应的刑事责任。
历经近二十年的高速发展,互联网巨头已经涉足各行各业,渗入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利用数据、算法、技术以及平台规则等设立障碍,已经严重危害市场公平和健康。 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已经释放出了明确信号:重点关注平台企业利用支配地位损害竞争的行为。
多名律师对AI财经社表示,反垄断是手段不是目的,反垄断法在修改、国家反垄断局近期设立,都表明国家高度重视反垄断工作,以后排斥竞争的垄断“霸主型”企业日子不好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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